农村土地律师咨询土地承包法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处理方法:备案、批准或同意性质不同,其法律意义自然不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四种常见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方式中,除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分包、租赁不需,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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