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答2024-01-16
目前国内外已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种类
1
中国目前全面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表
1
中国目前全面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农药类别
全面禁止或限制使用
化学农药
备注
有机磷类
全面禁止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
1605
)
、
久效磷、磷胺(
2008
年开始禁止使用)
。
2023
年
7
月
9
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撤销了氧乐果、
水胺硫磷在柑橘树,
灭多威
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
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
硫丹
在苹果树、茶树,溴
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
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
记的作物上使用。
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
撤销
(撤回)
苯线磷、
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
硫线磷、
蝇毒磷、
治螟磷、
特丁硫磷
等
10
种农药的
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停止生产;
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
中国农药信息网
,
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限制使用,括号内为禁止使用对象
氧乐果(甘蓝)
,特丁硫磷、甲拌磷
(
3911
)
、甲基异柳磷、
特丁硫磷
、
甲基
硫环磷
、
治螟磷
、内吸磷、灭线磷、硫
环磷、
蝇毒磷、地虫硫磷、
氯唑磷、
苯
线磷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
有机氯类
全面禁止
滴滴涕
(
DDT
)
、
六六六
(
HCH
)
、
毒杀芬、
艾氏剂、二溴氯丙烷、狄氏剂
限制使用,括号内为禁止使用对象
三氯杀螨醇(茶树)
有机氮杀
全面禁止
杀虫脒
氨基甲酸酯类
限制使用,括号内为禁止使用对象
克百威
(呋喃丹)
、
涕灭威
(铁灭克)
(蔬
菜、果树、茶叶、中草药)
菊酯类
限制使用,括号内为禁止使用对象
氰戊菊酯(茶树)
其他类
全面禁止
二溴乙烷、除草醚、汞制剂、砷类、铅
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
氟乙酸钠、毒鼠硅丁酰肼
2
国外目前全面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
1
)欧盟目前全面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表
2
欧盟禁止和正在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按防治对象分
已禁用农药
因欧盟新规将退场的农药
备注
杀虫杀螨剂
杀螟丹、乙硫磷、苏云金杆菌
δ
-
内毒素、氧乐果、
三唑磷、喹硫磷、甲氰菊酯、溴螨酯、氯唑磷、定
虫隆、嘧啶磷、久效磷、丙溴磷、甲拌磷、特丁硫
磷、治螟磷、磷胺、双硫磷、胺菊酯、稻丰散、残
杀威、地虫硫磷、双胍辛胺、丙烯菊酯、四溴菊酯、
氟氰戍菊酯、丁醚脲、三氯杀螨砜、杀虫环、苯螨
特等
30
种
联苯菊酯、顺式氰戊菊酯
/
高氰戊菊
酯、
联苯三唑醇、
多菌灵、
氟硅唑、
苯氧喹啉、环丙唑醇、氟环唑、腈
苯唑、代森锰锌、代森锰、叶菌唑、
戊唑醇、丙炔氟草胺、草胺膦、利
谷隆、
二甲戊灵、
杀草强
约
20
个农
药可能因欧盟新规退出园艺市场
。
欧盟禁止含有化学活性物质的
320
种农药在境内销售,其中涉及我
国禁止,或正在生产、使用及销售的
农药有
62
个品种。
由于这些农药目前
已广泛应用于水果、茶叶、蔬菜、谷
物等生产中,因此使用这些农药的农
产品在出口欧盟时,就可能被退货或
销毁(
欧盟
2076
/
2002
法规
)
。
杀菌剂
托布津、稻瘟灵、敌菌灵、有效霉素、甲基胂酸、
恶霜灵、灭锈胺、敌磺钠等
8
种
除草剂
苯噻草胺、异丙甲草胺、扑草净、丁草胺、稀禾定、
吡氟禾草灵、吡氟氯禾灵、恶唑禾草灵、喹禾灵、
氟磺胺草醚、三氟羧草醚、氯炔草灵、灭草猛、哌
草丹、野草枯、氰草津、莠灭净、环嗪酮、乙羧氟
草醚、草除灵等
20
种
植物生长调节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氟节胺,抑芽唑,
2
、
4
、
5-
涕
杀螺剂
蜗螺杀
其他回答(2)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3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 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7种)
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氧乐果在甘蓝和柑橘树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等级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农业部公告 第2032号(关于禁限用农药的公告)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对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三唑磷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31日起,撤销氯磺隆(包括原药、单剂和复配制剂,下同)的农药登记证,自2023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二、自2023年12月31日起,撤销胺苯磺隆单剂产品登记证,自2023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23年7月1日起撤销胺苯磺隆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23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三、自2023年12月31日起,撤销甲磺隆单剂产品登记证,自2023年12月31日起,禁止甲磺隆单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23年7月1日起撤销甲磺隆原药和复配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23年7月1日起,禁止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企业可在2023年7月1日前,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申请,停止批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新增农药登记证;自2023年12月31日起,撤销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证,自2023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自2023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23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农业部
2023年12月9日
盛夏多风雨,诸如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黄瓜青枯病、辣椒细菌性斑点病、番茄溃疡病等等细菌性病害较多。那么,到底针对细菌性病害的杀菌剂都有哪些呢?各自有什么特点,如何选择和使用?请看下面。
一、广谱性消毒杀菌药剂:具有强烈的渗透性,甚至能够被植物器官吸收传导;不但对细菌有效,对许多真菌、病毒性植物病害也有不错的效果。可以用作伤口消毒处理,也可以叶面喷雾。
1、辛菌胺(醋酸盐):以前叫菌毒清。一种安全高效的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细菌性病害有效;
2、溴硝醇:有毒,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先天性异常,大量使用,对环境有害。原本是化妆品中的防腐剂,对多种植物病原细菌有效,但使用时要慎重;
3、氯溴异氰尿酸和二氯异氰尿酸钠:原本用于自来水、游泳池、医疗场所的消毒剂,目前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对细菌性病害和真菌性病害都有不错的防效,但使用和保存的时候需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程操作;
二、抗生素类:通过发酵分离提取的微生物次生代谢产物。
1、链霉素:使用历史最早的农用抗生素之一,对多种植物病原细菌有效,但目前我国已经于今年的6月14日正式停产,最终将被禁用;
2、中生菌素:中国农科院生防所(现在的植保所)在海南的土壤微生物中分离出来的浅灰色链霉海南变种,从中发酵分离提取到的次生代谢产物。对格兰氏染色阴性和阳性的细菌都有不错的防效,比如对桃树细菌性穿孔病、黄瓜角斑病、大白菜软腐病等。早在1990年前后我自己做过中生菌素浸泡白菜种子加白菜定植缓苗后灌根预防软腐病的试验,效果显著;
3、春雷霉素:1963年日本人在春日放线菌中分离得到的一种内吸性抗生素,1964年我国从江西太和县土壤中分离得到也能产生这种抗生素的小金色放线菌。春雷霉素对水稻稻瘟病、番茄叶霉病和灰霉病也有较好的防效。普通的春雷霉素制剂对葡萄、大豆和茄子有药害风险,慎用;
4、金核霉素:上海农药研究所从金色链霉菌苏州变种菌株分离到的次生代谢产物,用于防治柑橘溃疡病、水稻白叶枯病和细菌性条斑病,但在水稻生长后期使用有药害风险;
三、微生物制剂:以菌治菌,环保型杀菌剂,前景广阔。但需要较严格的使用技术。
1、多粘类芽孢杆菌(康地蕾得):灌根、喷施使用,对多种细菌性病害有效;
2、枯草芽孢杆菌:喷施或灌根均可,对包括细菌性病害在内的多种植物病害有效;
3、蜡质芽孢菌:叶面喷施、灌根均可;
4、荧光假单胞杆菌:拌种使用,一种植物免疫性微生物制剂,具有防病和菌肥的双重效果;
四、铜制剂:多位点广谱性杀菌剂,品种较多,几乎都对细菌性病害有较好的预防性效果;
五、其它类别:
1、叶枯唑:具有内吸治疗性的杀细菌制剂,对作物安全,但不适合土壤处理。叶面喷雾效果更好;
2、噻唑锌:和大多数杀菌剂不同,噻唑锌在植物体表面对细菌无效,只有在植物的导管中会严重破坏细菌的细胞壁,导致细菌死亡。因此,噻唑锌也是一种具有高效治疗性的杀细菌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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