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注册公司违法吗

法律分析:注册垫款是不合法的。《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注册垫款是违法的,属于违法行为。至于费用,根据地方、垫款人不同,费用也不同。没有统一的规定,违法的东西也没有价格保护。而且,预付的注册资本需要返还,这就涉及到“注,二检查转让是否有违法经营状况,比如因为某种原因罚款、未做年报公示、经营地址异常等等,这些。希望《垫资注册公司违法吗》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老板用员工的身份证注册公司违法吗

这个不是违法的。就算你不找代理注册公司注册
。你自己注册验完资你还不是一样也会抽出来的。你所说的交几千块钱这个只是占有一部份。因为人家拿几十万放在那里压着肯定要收钱的。其它的费用还包括办证必需要用的。不过你所说的报纸上的广告真假那还要你自己去分析。最简单的上网查不就行了。
比如上GOOGLE
查关建词
代理注册公司
排在前面的一般都是不错的公司。
竟价的这些就不好说了

公务员注册公司未经营算违法吗

法律分析:垫资过桥是合法的。所谓的垫资过桥其实是专门针对于已经申请了贷款的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人而推出的一种专门化的服务。是由第三方的金融机构代替这些贷款者们提前偿还所欠的贷款从而以免让这些贷款者被银行处罚或者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等。垫资过桥通常分为以下四类:1、银行承兑保证金垫付;2、银行贷款到期垫付;3、消费贷款,房屋买卖贷款中的垫资;4、其他类型的垫资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垫资注册公司违法吗怎么处理

  注册公司垫资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是违法行为,对于收费,根据地方不同,垫资人不同,收费也不同,这没有统一的规定,违法的事情是没有价格保护的。而且,垫资的注册资金,是需要归还的,这就涉及到“抽逃注册资金”问题。
  成立公司后撤掉注册资金,是很容易被视为“抽逃出资”的。
  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但是,这个理解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抽逃”。对此,理论上一般认为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个人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于公司,后又以撤回、转移、混同、冲抵等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个人所有的行为。
  表现形式如下:
  第一、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转”。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表现形式就是公司在 “资产”项下始终以 “其它应收款”方式长期挂账,以达到资产账面上的平衡,而事实上股东并未与公司发生实际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因此对于这种财务挂账方式实质上是否属于抽逃对公司出资的行为,关键是与财务凭证记载的 “其它应收款”相对应的,是否有符合市场规则的合理、公平、公正的交易,从而来反映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若股东并没有公正、合理地向公司支付所转移资金公平的对价,则可认定为股东抽逃了对公司的出资。
  第二、在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长期投资”记载,贷方则以“银行存款”反映股东出资的“移转”。这种财务记账形式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以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的形式将其出资转到股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之中,从而实现出资的抽逃。这种“长期投资”是否真实的核定,首先在于被公司 “长期投资”的公司在形式上是否对公司的这笔 “长期投资”开具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其次在实质上公司作为被 “长期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是否因这笔“长期投资”真正、公平地享有了投资权益。
  第三、在公司财务上不记账,即公司“银行存款”项下账面上的公司注册资金并未减少,而实际资金已被划转给股东,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流动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只是一个虚假的夸大数字。这种情况,只有核对银行对账单才能发现公司资金的实际减少。这种行为在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偷窃”。因为股东出资后,按公司法有关程序注册成立公司,股东出资已不再是股东的财产,而是公司的独立财产,因此股东只是持有公司的股权而享有股东利益,资本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关键是对股东出资资金(或相应的资产)的所有权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移转”时,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即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等值的资产或权益。而判断是否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其主要依据是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比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记账凭证、长期投资账册及银行对账单等。
  
    

找人垫资注册公司有什么后果

如果账做的好可能可以逃避。否则就是抽逃资金,这个如果工商上查的话会被处罚的。不过工商的乱七八糟的费用(尤其是会费)你都交的话一般没有人找你麻烦,因为中国大部分的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刑法》上规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较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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