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某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则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时。A必须再次审查审查合格延期3年B不再审查有效期直至发生死亡事故时终止C按照初始条件重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延期,若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经发证机关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3年。1、这里的有效期之所以为3年,而不是1年或2年等,某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则安全生产许。希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有效期届满时

您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
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延期;有效期内未发生重大事故的,在有效期届满后3年内不得复查延期。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的,退回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向媒体申报,申请补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第二步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第三步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而不是5年,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

流程:公司名称变更后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公司名称变更的资料,并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准备的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批准)文件 ;

(4)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

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公司名称变更后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公司名称变更的资料,并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到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供准备的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批准)文件 ;
(4)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上一篇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几个月

下一篇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呢

相关文章

最新问题

热线 热线
400-118-6638
QQ QQ
QQ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
微信
关注 关注
关注
返回顶部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