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

由于系统安全认证升级原办事大厅主账户已无法使用需重新确认您的相关信息请点击“确认”按钮后重新注册或登录已有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已办业务不受影响,据北京市住建委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各房地产,焦点财经讯李泳青8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北京市住房租赁。希望《北京市住建委》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北京市住建委24小时热线

4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3年。
记者了解到,未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变更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一级资质初审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二级资质审批分一般办理和告知承诺办理两种方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一般办理方式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中初审5个工作日,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时限为0.5个工作日;资质变更为即时办理。
权限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制定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政策,负责一级资质初审、变更初审和二级资质审批、变更审批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初审、注销初审工作,其中二级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受理,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告知承诺批后核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开发企业资质条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实行信用管理,定期汇总和整理开发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进行处罚后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予以公示。
在该通知发布后,二级资质(含)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北京市住建委领导班子成员

1月10日,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管理的通知》(后简称“《通知》”),明确各区确定一家代表政府集中持有本区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的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代持机构”),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单独核算管理,该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参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通知》还指出代持机构的8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代持机构职责,涉及委托估价、优先购买、参与住房规划设计、代签合同、出租管理、日常监督等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行为规范的政策,对于代持机构的企业定位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对于确保后续共有产权住房的交易等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有助于共有产权住房市场更好地发展

2022年《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或者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但网络服务平台一直未上线。

除履行区代持机构的8条规定职责外,《通知》再次明确市级代持机构还应当建立共有产权住房网络服务平台系统,并依规提供共有产权住房出租、产权份额转让等管理服务。

对于政府共有产权部分出租和出售收益,《通知》也有了更细化的规定,即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基于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转化出售等业务取得的收益及其孳息,应当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专账管理,扣除业务工作中产生的税费、评估费等必要支出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置。

为加强共有产权住房运营管理,《通知》要求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主动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和财政局、国资委,报告上一会计年度共有产权住房日常运营管理、资金等情况

有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通知》的发布可能意味着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详细的运营和退出机制。

附代持机构8项管理服务工作:

1.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共有份额比例、回购房屋价格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

2.参与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全装修方案评审、预验房等环节,对房屋使用功能、品质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与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

4.按照相关规定及购房合同约定,与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向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5.按照相关规定及购房合同约定,对购房人出租共有产权住房进行管理;

6.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按照相关规定转让其所持产权份额或所持产权份额被司法拍卖时,依规进行回购或行使优先购买权;

7.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对购房人使用共有产权住房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管,若购房人存在擅自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或超过其份额抵押共有产权住房等行为的,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其改正,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及时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

8.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规定或购房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职责。

北京市住建委共有产权房

没有。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牌子。住房城乡建设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住建委投诉电话

徐贱云 党组书记 主任
刘云斋 党组副书记、委员(正局级)
王 钢 党组成员、副主任
冯可梁 副主任
张农科 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和平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荣庆 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问平 党组成员、中共北京市纪委驻市建委纪检组组长
郑志勇 党组成员、副主任
程建华 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英杰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承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荣武 党组成员、副主任
秦海翔 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员
邹劲松 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员
陈现忠 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员
苗乐如 正局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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