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许可证丢失怎么办补办

遗失公告应注明存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许可证编号、银行结算帐户核准号以及“声明作废”字样。存款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各行应审查存款人,中规定存款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补发开户许可证时,各行应审查存款人的遗失证明和已进行遗失公告的证明。(客户补办开户许可证时,携带的东西与开立账户时一致,另外还需客户携带,开户许可证如果不小心遗失的就需要前往开户许可证发放机关来进行询问看其是不是能够。希望《开户许可证丢失怎么办补办》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1、根据《结算帐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及银管发[2006]71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中规定: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补办之前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这个声明的内容要包括公司名称、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核准号,发证银行全称,许可证编号等,最后声明作废。一般要求市级或者更高级别的报纸,具体格式要求如下:某某有限公司不慎将某某银行某某支行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核准号:Jxxxxxxxx,证书编号: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2、登报声明之后买二份报纸,一定要完整的,不要剪裁,补办开户许可证是需带整份报纸过去开户银行。

3、申请补办银行开户许可证应出具开户许可证补办申请表和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明文件: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公函说明原因,并持本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表或向开户银行借用许可证副本进行补办。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刊登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

4、银行在要求你提供完这些资料后,会携带以上资料到人民银行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 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签章的式样等相关证明文件。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或更换签字人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经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应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并凭以办理预留银行签章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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