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商服务大厅

个体工商户变更社保登记(4项)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企业注销(6项)外商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5项)印章刻制印章刻制许可印章查询政务服务数据,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贵州省统一实名认证系统1、如未在贵州政务服务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用户再登录。希望《贵州工商服务大厅》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贵州工商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法律分析:1.在ic浏览器中搜索“贵州政务服务网”后点击进入

2.进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后找到“工商电子化”窗口进入

3.进入工商电子化后找到“全省工商电子化”进入。 贵阳业务是不可以在这个窗口办理的,...

4.进入后需要一个账号登录 个人点击个人注册 企业点击企业注册

5.注册成功后并且登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

法律分析:1.在百度搜索“贵州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网站顶部选择您要办理事项的地区;

2.搜索“个体营业执照”,下方出现“个体营业执照新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等办理事项,点击“个体营业执照新办”

3.根据网页上提供的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窗口等信息,携带指定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贵州工商服务大厅电话

法律分析:1.在百度搜索“贵州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网站顶部选择您要办理事项的地区;

2.搜索“个体营业执照”,下方出现“个体营业执照新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等办理事项,点击“个体营业执照新办”

3.根据网页上提供的办理材料、办理时间、办理窗口等信息,携带指定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贵州工商行政办事大厅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信访、机要等工作;承担本级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全系统的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督查信息、新闻宣传及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
(二)财务处。
研究拟订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全系统的计划、财务、国有资产、执法装备、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研究拟订全系统财务资产、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经济责任、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的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系统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三)法规处。
组织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章草案;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指导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
(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督查督办全系统涉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五)直销监督管理处。
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系统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配合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配合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七)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合同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和拍卖行为的管理工作;配合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工作;承担全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配合查处工作。
(九)企业注册指导监督管理处。
拟订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配合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承办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及公开工作。
(十)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
拟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承担由省局直接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及公开工作。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省管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工作;配合查处虚假广告案件。
(十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配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申诉举报受理处(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承担全省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督促办理;承担全省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查处国家工商总局12315机构交办的申诉、举报案件;开展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十四)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拟订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查处网上违法违章经营、虚假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
(十五)人事处。
负责全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全系统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订全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指导全系统政治思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指导全系统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行政编制7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

贵州工商服务大厅

上一篇

贵州省工商网上登记平台

相关文章

最新问题

热线 热线
400-118-6638
QQ QQ
QQ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
微信
关注 关注
关注
返回顶部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