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案

最佳回答2022-09-30

王老吉商标案的仲裁过程

直接涉及的法律:

1、合同法、商标法:授权商标行为

2、刑法、刑事诉讼法:加多宝行贿行为

3、仲裁法:

4、广告法:

5、著作权法:红罐外观版权问题

6、民事诉讼法:加多宝向法院申诉请求撤销“王老吉”商标裁决行为

加多宝王老吉事件:


加多宝公司和广药集团原来是相互合作的。加多宝向广药集团购买了王老吉这个商标.然后出产红罐王老吉。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做了一系列的宣传,出现市面上的怕上火喝王老吉。

王老吉给加多宝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而同时,可能由于合同原因,广药集团每年收到加多宝对广药集团的王老吉这一商标没有随之巨大的利润而升高。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官司。

王老吉火起来,不过最近10年的事情。2002年,加多宝从广药集团租赁“王老吉”,当年销售额就达1.8亿元,2003年更升至6亿元,红罐王老吉2022年销售收入160亿元,超过可口可乐。而广药集团旗下的绿盒王老吉2022年的销售不足20亿元,而即使这样的成绩,还有可能是搭了红罐王老吉热销的顺风车。

在红罐王老吉热销之前,广药集团一直没能将王老吉发扬光大,王老吉只闻名于岭南,2022年7月4日:广药将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加多宝产品的两家广东经销商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50万。

2022年7月9日:广药宣布已经以侵权为由向各地海关申请扣留加多宝产品,其中广州黄埔海关扣留加多宝产品多达17吨,广药同时宣布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装潢权并提出诉讼。2022年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诉讼申请,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了句号。

其他回答(2)

醉墨琉璃 回答时间:2022-09-30

王老吉商标案件涉及理论

2022年5月28日下午3时50分,徐莉、徐超业两姐弟(均为化州人)饮用了在莞城八达路某士多店购买的两盒绿色纸盒包装“王老吉”后出现头晕、恶心、四肢抽搐、呕吐白沫等症状,下午5时50分,从莞城人民医院转到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晚上8时,莫见齐、殷桂良(莞城人,夫妻关系)两人同样因饮用从创业路某美宜佳购买绿色纸盒包装“王老吉”后出现头晕、呕心、四肢乏力、四肢麻痹等症状于晚上10时从莞城医院转到普济医院就诊。

经调查,公安局定义案件性质为投毒案件,并于29号凌晨3时在莞城逮捕嫌疑人关某(男,44岁,辽宁人),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了解,嫌疑人疑因对社会不满,在市内四家便利店内王老吉注射毒鼠强,已经对莞城街道所有便利店的软包装(纸盒包装)饮料进行下架封存(重点关注明确下毒的四家)。

王老吉商标案

扩展资料

王老吉商标案事件

2000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署合同,约定其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22年5月3日。此后,双方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时限延长。但由于加多宝贿赂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300余万港元,又续签10年。2022年1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在380多天后,仲裁结果才最终宣布。

2022年8月,最高院再次对三起有关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件作出判决:三起案件均予以撤销,但加多宝及其相关方须立即停止发布“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5.28东莞便利店饮料投毒事件

女子月月 回答时间:2022-09-30

王老吉商标案始末及启示

5月28日下午3时50分,徐莉、徐超业两姐弟(均为化州人)饮用了在莞城八达路某士多店购买的两盒绿色纸盒包装“王老吉”后出现头晕、恶心、四肢抽搐、呕吐白沫等症状,下午5时50分,从莞城人民医院转到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晚上8时,莫见齐、殷桂良(莞城人,夫妻关系)两人同样因饮用从创业路某美宜佳购买绿色纸盒包装“王老吉”后出现头晕、呕心、四肢乏力、四肢麻痹等症状于晚上10时从莞城医院转到普济医院就诊。市食药监局接报后,立即组织莞城街道、公安局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后经警方查明,该案系有人故意投毒所致,犯罪嫌疑人于29号凌晨3时在莞城逮捕。经了解,嫌疑人疑因对社会不满,在市内四家便利店内王老吉注射毒鼠强。目前已经对莞城街道所有便利店的软包装(纸盒包装)饮料进行下架封存。

王老吉商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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