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答2022-12-17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如下: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x(1-10%或30%)x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税率。
房产税收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纳税时间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其他回答(1)
房产税只对其征收范围内的对象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23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23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23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23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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