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23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第一条为了优化生育政策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停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告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希望《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22》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23发布红头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共计13天法定婚假日.宝鸡市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宝鸡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宝鸡市婚假国家规定2022放13天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2023年法定婚假为三天,正常情况下,婚假1至3天,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婚假工资如何计算?(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23修订版文件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地相继修订最新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将取消原来的晚婚晚育假调整为奖励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奖励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调整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工资结算方式: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拓展资料:
休产假_资怎么发
第_,保胎假,_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_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_资。
第_,产前假,_资按_成发。
怀孕7个_以上,如_作许可,经本_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_。部分属于地_法规规定必须给假
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_资按照员_以往每_实发_资标准的_成发。
第三,产假,_育津贴
在实__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_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__平均_资的标准_付;在没有开展_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_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_付,标准为_职__育之前的基本_资和物价补贴。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23关于三胎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地相继修订最新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将取消原来的晚婚晚育假调整为奖励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奖励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调整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工资结算方式: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拓展资料:
休产假?资怎么发
第?,保胎假,?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资。
第?,产前假,?资按?成发。
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部分属于地?法规规定必须给假
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资按照员?以往每?实发?资标准的?成发。
第三,产假,?育津贴
在实??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付;在没有开展?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付,标准为?职??育之前的基本?资和物价补贴。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23陪产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七十五号)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3年5月25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年5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废止《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2022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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