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报告

2021年5月15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提升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意识能力,@警民携手同行、@浙江公安、@平安重庆等官微发布诸多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内容,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以借款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行为的认定,邓某2虽然是县长,但他也是普通公民,他有权向其他人借款,起诉书指控的,犯罪铁炉信用社关海坤宋明辉农行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摘要经济犯罪。希望《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报告》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报告怎么写

法律分析:经济犯罪案件的解决途径如下;1、报案人填写报案材料,接受民警询问并提供相关证据以及材料,公安机关开始受理案件;2、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立案;3、立案单位开展侦查工作;4、确认犯罪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后宣布破案;5、将相关资料提交人民检察院审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使用调查性侦查措施,准确适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第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办案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法律分析:关于那些算经济犯罪案件,我国刑法分则并没有单独就经济犯罪规定为一个章节,一般认为侵犯公私财产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属于经济犯罪。因此,可以说我国刑法分则中,第三章和第五章所规定的罪名,都是经济犯罪类罪名。至于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犯罪,需要从具体的行为本身来判断,不能抽象判断其是否是经济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报告总结

2月21日下午,荆州江津路红苑宾馆,天发集团掌门人龚家龙春风得意,满脸喜色——天发石油上市10周年庆祝大会正在举行。
就在龚家龙大力为员工打气“要把握机遇,克难奋进”之际,几个穿着制服的人来到会场,迅速将龚家龙带走。此前还洋溢着喜庆气氛的会场顿时一片沉寂,大部分人都还没回过神来。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来人,在会场把龚家龙带走,理由是涉嫌经济犯罪。”天发集团一位中层干部称。
龚家龙被外界称为“民营油企第一人”,为S*ST天颐(600703)与天发石油(S*ST天发,000670)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他还身兼号称“民营石油航母”的长联石油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亦是光彩49集团的14名股东之一。
本报记者多方打探,获知了天发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股权在龚家龙和地方政府之间划转的内情,以及相关公司参与重组天发的种种努力。
龚家龙被带走
21日龚家龙被带走之后,其位于天发集团的办公室随即被查封。
细心人士发现,龚家龙“出事”早有征兆。数日前荆州方面就有传言,要对天发进行“大动作”。
知情人士透露,在龚被带走之前的12月20日,湖北省有关方面召集天发所涉9家债权银行在武汉开会,协商解决天发债务问题。
23日上午,天发所有高管被紧急通知参加会议,会上荆州市主管经济的官员通报了龚家龙被“调查”。
12月25日,湖北省委统战部召集光彩事业湖北方面负责人开会,通报龚家龙案相关情况。
目前,龚家龙涉嫌经济犯罪的具体情节尚未公布。但有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今年3月份龚即已被有关部门限制出境,且已多次遭遇债权银行起诉,此次被抓则可能与天发集团侵占旗下上市公司的资金有关。
另有接近内情的人士透露,龚此次被抓主要原因,可能与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以及操纵股市有关。至于是否与其产权争端有关,尚不得而知。
不过,天发集团屡屡挪用其控制的两家上市公司天颐科技、天发股份资金则是不争的事实。
公开信息显示,天发集团累计拖欠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农行荆州分行、建行荆州分行等9家银行多达29亿元贷款未还,天发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资产也已陆续抵押给各家银行。
早在数年前,天发危机即已显现。S*ST天发(2.30,-0.12,-4.96%)2001年、2002年连续亏损,2003年戴帽ST,出现资金链断裂。与此同时,天颐科技也进入ST行列,并因连续四年业绩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果不能尽快扭亏,这两家企业都将被迫在2007年退市。
而对龚家龙来说,年底清欠已经成了当务之急——今年10月,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再次重申年底是清欠大限,否则将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采取立案稽查、查清主要责任人、督促落实最终清欠方案等三项措施。
然而,四面楚歌的天发集团依旧回天乏力。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最新审计表明:天发集团总资产35.3亿元,总负债却超39亿元。普华永道完成的报告则称,天发集团资不抵债已超过10亿元。
今年12月13日,S*ST天发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天发集团占用该公司资金共计1.84亿元,但长期亏损导致无力偿还,双方已达成协议,由天发集团及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1.9689亿元抵偿对上市公司约1.82亿元欠款和277.27万元资金占用,超额部分将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金。
12月23日,天颐科技发布公告称,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天发集团共占用公司资金1.4亿元。天发集团以其关联方荆州木材持有的134,475.45平方米工业用地作价2250万元,作为对天颐科技以资抵债的资产。
不过,随着龚家龙“出事”,上市公司清欠将如何完成,恐怕已不在龚家龙考虑范围之内。
天发产权纠葛
天发集团陷入今日积重难返的境地,除了资金紧张,一个重要原因是困于产权不清。
在天发股份上市前的1996年11月18日,由龚家龙发起的“天润三峡投资基金”经三峡办和荆州市体改委批准成立,认购对象是天发工会、内部职工以及社会投资者,筹集人民币4.86亿元。
在人民银行禁止产业基金之后,龚家龙做了一个特殊的金融安排,就是利用国有的名义登记了一个壳公司,将这笔4.8亿借进来,大搞收购兼并。其中包括荆州造纸厂、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荆州市化建总公司等等国有企业。
龚家龙以国有壳公司的名义在荆州投资了一个农业现代化的项目——菜籽油厂,并兼并了活力28集团。
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荆州的国企改革是‘好企业带坏企业’。我们花了15亿收购14家国有企业,安排了将近2万的职工。”
2001年,天发集团收购濒临破产边缘的上市公司活力28。资产重组之后,天发集团将活力28更名为天颐科技。新建120万吨油菜籽油生产能力,并将生物柴油技术引入菜籽油产业,组建了中国最大的生物石油企业。
此时天发集团已形成了一个集团两大上市公司的格局。但他没有想到,自己贪大求全的战略构思,使天发集团被国有企业的股权和债务拖入了悬而难决的产权争端。
2000 年10月19日,当时一位荆州市副市长主持会议,认定天发集团的股本是由天润三峡投资基金的投资形成的,荆州市国资局没有投入资金,根据“谁出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明晰和界定天发集团的产权,变更工商登记,并将天发股份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天发集团工会。
10月24日,该会议纪要印发并抄送荆州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政府当初定下了如此的基调。
但熟悉当年改制内情的人士说,到2004年关于天颐科技的股权出现了变数。起因是这个以菜籽油为主业的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产能从十几万吨骤升到100万吨,需要大量的资金。
在各方斡旋下,最后国家开发银行决定给6个亿的贷款。在困难状态下突然出现大笔资金的时候,荆州市政府与龚家龙开始了新的“谈判”。
一位参与天发集团重组的人士说,当时政府要求龚将天颐划给政府,并以天发石油算龚私有作为对等的补偿。但龚家龙没有同意。
不久之后的2004年10月,荆州市政府出具了一张批文将天发集团持有天颐科技的5429.7万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给了荆州市国资委,具体由其所属的荆州市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天颐科技产权变更之后,龚家龙统领天发集团石油与农业的二分天下顿时失去了半壁江山。荆州市、湖北省境内的国有银行纷纷前来催债,内忧外患让天发集团陷入泥潭,步履维艰。
几个月之后,天颐科技陷入停产。本来国开行要给的6亿贷款,因为看到几方股权争端,也没有了下文。
天颐科技自2004年停产后,一直不敢公开披露公司停产,直到今年证监会追查,各种问题才浮出水面。
曾参与资产重组的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说,天颐科技公司所有能卖的汽车都低价卖了,最后卖的是一批没开封的农产品加工设备,“一个亿买进来,最后200万给卖了,就用这些钱给职工发工资勉力维持”。
据称,2004年天颐被政府收回之后,龚家龙便负气北上。在北京成立了石油商会,再接着发起成立长联石油。而集团下属两上市公司则依旧深陷泥潭。
仅仅是天发集团的烂账就使全荆州成为金融重灾区,知情人说,“荆州五大银行年终经济考核的时候都没有奖金,甚至有三四家银行,总行都不许它放款了。”
重组迷雾
从2005年底开始,荆州当地的银行就提出要债务重组,工商银行(5.51,0.30,5.76%)是主席单位,当时就找来了雷曼兄弟公司,后者请李肃做顾问。
“最初提的一个想法是雷曼把28亿债务打折买过来,解脱天发的债务危机。盘活资产后,再找别的公司合作,当时还做了一套方案。”
但雷曼进来就要明确,这个股权是谁的?当时政府的意见仍旧是天颐科技属于政府,天发石油给雷曼重组。但这个国外投资者认为现实中不可能操作——28亿的债务两家公司是交叉的,没法分。
随后,在龚家龙要求政府明确产权的过程中,出现了意见分歧,知情人士说,其中颇多反复。
此后,光彩49集团也介入其中。光彩49集团计划用1元的代价分别收购荆州市政府和龚家龙手中的天发集团股权为开局,然后由光彩49集团将天发集团旗下的石油资产、石油运营牌照纳入长联;待光彩49集团接手天发集团后,雷曼兄弟公司将与湖北银行界商谈天发集团的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结束后,新疆中基实业股份公司将接盘天发集团旗下天颐科技的资产设备。
在反复博弈中,龚家龙赢得一个短暂的胜利,2006年9月8日,经荆州市政府及荆州市国资委批复,天发集团的6个子公司股东所持的天发集团股份,一并变更为龚家龙65000万元股权(持股65%)以及天发集团工会 35000万元股权(35%)。看起来,包括天颐公司股权在内的整个天发,都归还给了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
9月28日,天发集团的企业营业执照重新在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登记,法定代表龚家龙,注册资本为10亿元。
此后,雷曼兄弟公司进入参与重组,并派普华永道来审计,跟银行沟通。但好景不长,仅仅两个月之后,股权又被划回荆州市国资委,时间是2006年12月7号。
此后,光彩49和雷曼兄弟公司跟荆州政府再次谈判,打算一起接盘。省银监会还开了一次债权人委员会,商量有关方案。
12月21日,重组人员跟荆州当地银行见面,但当天下午,龚被公安部门带走。
一、上市公司管理舞弊之原因分析
所谓“虚假财务报告”,是指财务报告中所揭示的财务会计资讯存在严重不实或者财务报告的揭露存在重大遗漏。不同的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层面:
1. 股价考量
若经营高层本身就是大股东或有业绩预算的压力,为了使该公司有更高的股价,进而使自己本身持股市值增加,便有强烈的诱因趋使他对财务报表动手脚,从营业收入开始,不论是毛利率、营业费用、营业利益、业外收益等都有可用来“窗饰“财务报表。此与投资人及分析师长久以来非常重视公司的营业收入成长、毛利率变化、盈余成长及每股盈余等数字上,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2. 募集资金的考量
对於有募集资金压力的公司而言,如何从市场上募得较佳的资金条件,企业的营运获利状况,是关键性的因素,此乃经营高层要对财务报表作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能够顺利地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条件不佳的企业若欲配股或增发新股,就会操纵损益,发布虚假的财务报表。
3. 经营管理阶层之薪酬与公司绩效有连带关系
企业管理阶层之薪酬结构自1990年代发生变化,为奖励管理阶层之经营绩效所发放之红利,从过去之现金红利制转变成目前多数公司以股票选择权作为员工之酬劳。根据统计,企业对於股票选择权之发放比例在过去十年间成长三倍,其相对应之价值更是惊人,1997年全美前2000大企业所发放之股票选择权市值约为50亿美元,至2000年时,其市值已增加为162亿美元,其价值短短三年间就超过三倍。两岸上市公司的高阶经营层通常不会愿意自己因业绩不好而下台,但在经营环境艰困时,作假帐就变成经营层要维持好获利绩效的选择项目之一。股票选择权诱使企业管理阶层积极创造经营绩效以拉抬公司股价,台湾目前常见的方式包括提早认列未实现收入、隐藏负债、使用其他新颖的会计手法等,以提高公司当年度之盈余。大陆企业目前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上市公司大部分也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在管理体制上还带有原来的一些特点,有些经营管理者在上任的当年会希望公司利润能有大幅上升,从而展现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绩效。亦有部分经理人为达到此种预期,便会著手粉饰财务报告。
4. 资产重组或合并过程中的需要
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合并,往往涉及很多人的利益,为了满足不同的利益需要,企业通常会藉改制和合并之机制造虚假的财务报告。例如有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护企业在股票市场的形象,藉合并之名迷惑投资者。
随著两岸证券市场的发展,国家对市场的监管愈来愈趋严峻,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所需承担的风险也逐渐加大,通常必须有很大的诱因,才会促使上市以司挺而走险。
二、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及理论分析
由於资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著资讯不对称,拥用较多资讯的一方就能够利用资讯为自己谋利,审计的产生即为了减少资讯的不对称。美国证管会向来以其透明的资讯揭露、严密的会计法规及有效率的执法机构,建置堪称最具效率之市场规范架构。并於2000年8月订定「公平揭露规则」 (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简称Regulation FD),禁止企业与证券分析师於非公开场合接触时传递有关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惟Regulation FD之实施仍无法完全解决资讯不对称之问题,证券分析师於安隆、世界通讯案中,不但获知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甚至隐而未告或发布不当之研究报告以误导投资人。致使投资人质疑证管会是否确有善尽主管机关监督之责。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究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和风险的权衡”决定了企业为什?做虚假财务报告;二是“资讯不对称”决定了企业为什?能够做虚假财务报告。
自1990年代全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就替顾客提供管理谘询服务,即为其查帐客户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由於管理谘询服务之公费收入远较查核业务为高,其潜在之市场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除削价竞争外,对於查帐客户偏好之会计方法,也渐选择以默认应对。会计师就此之利益衡量,使独立性渐受侵蚀。
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一旦被查出,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的损害,日后成为被稽查的重点对象,造假者个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尽管如此,仍有企业为追求从而铤而走险。加诸目前企业内、外部监管不力等因素,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被稽核的比率相当低,且对舞弊案之惩处力度不大。
三、 两岸财务报告造假的主要手法
大陆有学者针对其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进行研究 ,本研究更加入近期台湾的舞弊造假手法加以比较。从理论上来说,舞弊最终乃须透过财务报告表达出来。表一说明了两岸上市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表中列示的造假手法都是窗饰财务报告的做法。为了满足不同的目的,会计人员会灵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使得财务报告符合管理阶层之期望。兹将财务会计实务中,兹将常使用的财报舞弊方式说明如下:
1. 虚增销货收入
此乃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手法中最常采用的方法。如大陆红光实业、黎明股份、银广夏等,--为了提高净收益,从而达到配股或分红等其他目的,管理当局於是透过制造某些虚拟的销货业务,从而高估其销货收入。
台湾2004年爆发的地雷股中,亦有多家上市公司以先设立人头或空壳公司,再由地雷公司与这些人头公司进行进货及销货的交易,如此一来,就可「凭空创造」经营阶层所要的漂亮营收数字,以近期降为全额交割股的升技为例,根据证交所资料显示,升技2004年上半年自Top Rise等3家供应商进货55亿元,占总进货金额之70%,同期间,销货至Sunfine等4家公司61亿元,占总销货金额之71%,其中有高达41亿余元无实际通关证明文件,此外,以上所提及7家进货及销货公司都在香港注册,且住址皆相同,明显是设立来作虚灌营收的空壳公司。结果,升技2004年前3季的148亿营业收入,近15亿的税后净利及2.41元的每股税后盈余,绝大部份是造假作出来的。
2. 虚增应收帐款
虚增应收帐款可同时虚增销货收入。由於会计处理上只要有单据证明销货,便可认列营业收入及应收帐款,因此,某些公司为了增加营收,会刻意放宽销货政策,例如延长客户付款期限、给予较多的折让或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等,使营业收入在短期间不正常地增加,这对公司的损益表有一定的美化作用。例如,大陆51黎明弊案中,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些拟销货业务和销货对象,不惜虚开销货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而台湾的博达公司亦利用关系企业制造多起虚拟之交易。
表一 两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虚增销货收入 虚增应收帐款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会计政策利用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大陆红光实业舞弊案 ★ ★ ★
大陆郑百文舞弊案 ★ ★ ★
大陆张家界舞弊案 ★
大陆ST黎明舞弊案 ★ ★ ★ ★ ★
大陆大东海舞弊案 ★ ★
大陆银广厦舞弊案 ★ ★ ★ ★
大陆麦科特舞弊案 ★
台湾博达舞弊案 ★ ★ ★
台湾升技舞弊案 ★ ★ ★
台湾皇统舞弊案 ★ ★ ★ ★
台湾宏达科舞弊案 ★ ★
台湾太电掏空案舞弊案 ★ ★ ★
台湾中强电子舞弊案 ★ ★
1997年度大陆上市公司61.12%的应收帐款是其关系人交易 (见表二),其中与控股公司发生的应收帐款关系人交易达95.29亿元,占总额的39.71%,与同属控股子公司、集团附属企业和兄弟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帐款金额为75.13亿元,占总额的31.31%。值得注意的是,大陆上市公司关系人交易中应收帐款金额盈余过大,显示操踪现象显著。
关系人 交易笔数 交易金额(亿元) 所占比例(%)
直(间)接控股公司 291 95.29 39.71
从属控股子公司、集团 145 75.13 31.31
附属企业、兄弟公司、子公司 98 26.31 10.96
联营、参股公司 207 17.47 7.28
合资公司 11 25.79 10.74
小 计 752 239.99 100.00
资料来源:蒋义宏、魏刚著,「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
学出版社。
3.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在销货收入不虚增的情况下,“盈余管理”的焦点就著中在成本及费用两个方面。销货成本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存货成本的调整,而存货所包括的层面较广,设计方法又多,乃为财会人员提供了很多虚拟财报的管道。假若,该产品需求不错,在通路上的货品销售不成问题,对该公司将不会有负面影响,但是,若该产品在通路上出现滞销的情况,不仅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影响,之前异常增加的应收帐款,也有可能会变成呆帐,若通路商要求退货,又是另一笔退货呆帐,二者皆可能影响公司获利状况,台湾多年前生产电脑显示器的中强电子,就是因此而关门大吉。
另外,台湾2004年中股市最大地雷之一的博达案,自1999年开始,即透过国内外人头公司,以假买卖的方式做帐达141亿元,由於当时手机概念股当红,博达即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砷化镓未来应用在手机上的商机有多大,成长性有多高,为了圆这个谎,博达透过这些人头公司,以假销货单进行堆货,在进货方面,则另外找了7家,自设2家原料供应商配合出货洗钱,虚灌营收手法的手法与升技案如出一辙。
大陆部分则有麦科特公司透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约,虚列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约、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增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又如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货核算,以虚增888万元之销货收入。
4. 会计政策利用
有时上市司也会利用会计变动或会计制度和准则的漏洞来操纵利润,如改变短期投资处理损益法及会计原则变动等。尤其在新制度刚出炉,具体作法尚未明确规范时,被利用造假的情况最多,如当企业被允许对各种资产提列减损准备时,这类准备就成为调节利润的主要方法,此外当制度和准则中的某些特殊情况,需要主观判断或估计时,也容易被造假者利用,如或有事项的可能性的判断,企业会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是否揭露、如何揭露的决定。所以,在造假方法中,重大事项的故意遗漏也被频繁地使用。
5.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上市柜公司除了可运用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虚灌营收外,亦可与这些关系人或子公司从事财务交易,以达到增加公司获利或图利他人之目的。例如:台湾早期的资产股利用关系人交易买卖农地或山坡地等图利他人。近年来台湾的太电掏空案就成为这种财务操作的代表性例子。根据检方调查,当时太电副总经理及财务长胡洪九,在民国82年到87年间,设立包括「中俊企业」等146家虚拟企业,再以太电为这些公司作担保,由这些虚拟企业向银行大笔举债,得款后将这些款项转往海外洗钱,再把债务抛给太电,导致太电损失达新台币200亿元,若折回现值,金额高达400亿,大陆部分之关系人交易则绝大部分透过应收帐款产生,如上述之第二点所述。
6.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所谓费用转移,是指延迟费用与外界第三者(可能是供应商、客户,也可能是关系人)交易的入帐时间,以增加本期损益。另外,折旧费用的任意调整,资产减损或报废时机的选择,也可用来操纵损益。在大陆百文管理舞弊案中,公司上市后三年运用年度截止日前后之收入、费用的操踪方法,任意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以累计虚增利润约14390万元。

经济犯罪案件案例及分析

  大唐电信于2006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0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06年度将实现盈利。而2007年4月5日公司公告,因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公司2006年度业绩将再度出现大幅亏损。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11.3.2条的规定,以及我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决定对大唐电信予以公开谴责。
  9月,圣火药业及其管理层被美国某律师事务所指控违反了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管理条例。指控宣称在2007年7月23日到2008年8月20日,圣火药业发布了大量虚假或者误导的信息,导致了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这严重违反了会计准则。圣火药业将不得不重编2007年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2008年第一季财报。
  2006年6月5日,华源制药公司及前董事长、一批董事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有些高管人员被认定为不适合任职。2006年11月5日,有媒体发表《华源集团被查出严重会计造假》一文,披露财政部公告,称2005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发现华源制药存在虚构交易、虚增巨额无形资产,并用不实债权置换上述虚假资产,以避免计提坏账准备而发生亏损的行为。因此,华源制药公司开始对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清欠。2007年1月11日,华源制药公司刊登《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完成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共占用华源制药资金2079万元。截至公告之日,己完成占用资金的清欠工作,并在2006年度年报中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007年1月31日,华源制药公司公布《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明,华源制药通过虚假交易、虚缴土地出让金与财政补贴返还、虚增公司无形资产与资本公积、建立虚假债权、建立账外账户等手段,在财务报告中分别存在虚增长期投资、虚增利润、虚增投资收益和应收帐款、少计坏帐准备、多计长期投资、虚增其他业务收入等行为,由此,财政部给予华源制药公司通报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故此,华源制药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其后,2007年4月27日,华源制药股票被暂停上市,直到2008年7月1日恢复上市

经济犯罪案件分析报告

这样的分析文章和各大案件的报道我收集了一堆,因为我专门做过假帐这方面整理调研。不过没像你要求的一个个分类成通过哪种方式造假的,很多案件造假方式并没有明确报道或者同时有多种方式。而且大部分也不是2005以后的(你想,假帐暴露出来需要一段时间,2005以后做的大部分现在恐怕还没定论),所以没好意思往这里贴。再说也贴不下。
另外还有我自己写了一些案例的总结整理,多为香港上市公司的,也有A股的ST科龙。
需要的话可以发私信把email告诉我,我打包一块发给你,看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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