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关系

1、主体要件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只能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一般是制作者有时可能是与制作者通谋的发行者或销售者。2、犯罪客观方,不包括以临摹方式制作并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行为仅指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侵权复制品不同于非法经营罪中的非法出版物因此两罪不存在竞合关,两者所不同之处在于本罪的侵权具有间接性即对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希望《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关系》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为什么是吸收关系

一、定:侵犯著作权罪。
二、依据:司法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关系数罪并罚吗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点,符合以下几点的都是侵犯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法条竞合吗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与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同的。两者所不同之处在于,本罪的侵权具有间接性,即对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犯是由非法复制、出版或者其他制作行为直接造成的,行为人的销售行为只不过是前述直接侵权行为的延续,或者说是对直接侵权行为的一种帮助。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本罪的对象是侵权复制品。所谓侵犯复制品,依本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擅自出版的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末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销售是本罪客观行为的具体内容,销售仅指将侵权复制品向消费者出卖,非销售营利行为不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主体应该是指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如果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自己实施销售行为的,构成侵权著作权罪而非本罪。当然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也可能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共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非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这就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仍进行销售的才能构成本罪。明知包括明知必然是和明知可能是两种情况,只要行为人有其中之一情形的,就可认为其属于明知,不能把明知局限于确知,以免放纵犯罪分子。对于明知的认定,不能仅凭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全案情况尤其是侵权复制品的来源渠道、行为人进货与销售的价格等客观事实来综合分析判断。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并不知道属于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的,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系吸收关系

一、定:侵犯著作权罪。
二、依据:司法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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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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