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如果不同意离婚,在答辩状中只需要阐述感情问题即可。建议可以从对起诉状中所阐述事实的反驳以及如何珍视这份感情,并愿意如何为感情的愈合做出努力几方面入手,主要突出双方感情并,答辩人:姓名,身份号码:答辩人:姓名,身份号码:答辩人不认可原告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不成立,比如原告起诉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答辩状应当逐条反驳原告的观点比如双方没有分居满两年虽然夫。希望《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被告男方,三观不合

法律分析:一:答辩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以及家庭住址。

二、答辩内容:详细写明夫妻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为什么不同意离婚。

三、向法院表明自己的诉求。

四、落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女方出轨男方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回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解的一个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需要准备一份书面的答辩状递交给法官,才能更好的表明自己的观点。答辩状的重点就是不同意离婚的理由。主体重点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双方感情基础稳固。从两人恋爱相处时间,婚龄的长短,证明双方已经经过深入的了解和持久的磨合,感情基础扎实。
第二,婚后的感情生活。主要描述二人婚后生育子女的情况,共同为家庭贡献。日常生活的分担。
第三,现在主要矛盾点,表明夫妻感情还有和好的可能。解释原因,并且表明态度和之后挽回感情的打算。
温馨提示,根据上述几个要点准备答辩状,开庭时表明自己的态度,相信法官也会给你一次机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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