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区别在于签订的时间不同物业服务合同是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签订的。法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希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问题

郑先生购买了某商品房后,得知该商品房所在的小区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他不明白,到底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呢?

律师解答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的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即:一旦业主大会成立或者全体业主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发生效力,就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

第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第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即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冲突哪个为准

主要就两点:1、合同主体不同,前期物业的合同双方是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物业合同双方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合同无具体期限,通常都是在业委会成立后选聘新的服务企业为止,日常物业合同是要明确具体服务期限的,通常1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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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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