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中提出要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高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解释及加强商标品牌保护等。我国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出台过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希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改进条例

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颁布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已经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还缺乏侵权案件的单独法律法规详细文件。为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建议制定《企业商业机密保护法》、《知识产权侵权法》等文件,详细制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商业机密文件的保护和侵权条例。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一、综合类: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高法院、高检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对外贸易法》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商标权类: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专利权类: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高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高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防专利条例》。

四、著作权类: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五、商业秘密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六、植物新品种权类: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

高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特殊标志类: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八、地理标志类:

《商标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九、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高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十、其他类: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主要类型:

1、商标权

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2、专利权与专利保护

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根据我国,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商号权

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

企业的商标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实务上知识产权主要包含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等。

二、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规范。

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著作权保护的是具备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产权出资需要经过评估,评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删去了旧款关于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要求,意味着企业可以100%用知识产权出资。

(6)以专利权出资的,如专利权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以商标权出资,提供商标主管部门批文;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提供国家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及案例

  
  中国内地主要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商标法(1982年8月3日通过、1983年3月1日施行,1993年2月22日修改、1993年7月1日施行,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改,2001年12月1日施行)
  商标法实施细则(1983年3月10日颁发、施行,1988年1月3日修订,1993年7月15日第二次修订,1995年4月23日第三次修订,2002年8月3日第四次修订,更名为《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2、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通过、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9月4日修改、1993年1月1日施行,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改、2001年7月1日施行)
  专利法实施细则(1985年1月19日批准、公布,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12月12日修订,1993年1月1日施行,2001年6月15日第二次修订,2001年7月1日施行,2002年12月28日通过对第101条和第108条的修改,2003年2月1日施行)
  3、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7年1月1日施行)(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第94条-97条,第88条第3、4款)
  4、技术合同法(1987年6月23日通过、1987年11月1日施行)经修改并入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合同法(第18章技术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
  5、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12日批准、1992年12月19日发布、1993年1月1日施行)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2年12月30日发布,1993年1月1日施行,2000年7月14日修改)
  6、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25日批准、1992年12月26日发布、1993年1月1日施行)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2年12月26日发布、1993年1月1日施行)
  7、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通过、1991年6月1日施行,2001年10月27日修改并施行)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5月24日批准,1991年5月30日发布,1991年6月1日施行,2002年8月2日修订,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8、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6与4日发布、1991年10月1日施行,2001年12月20日修改后重新公布,2002年1月1日施行)
  9、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9月25日发布、1992年9月30日施行)
  10、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通过、1993年12月1日施行)
  1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5年7月5日发布、1995年10月1日施行;2003年11月26日通过修改,12月2日公布,2004年3月1日施行)
  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2004年4月22日通过,2004年5月25日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2、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7月13日发布、施行)
  13、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1997年10月1日施行)第3章第7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条-第220条)及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21条-第225条)
  14、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发布、1997年10月1日施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9年4月27日通过、1999年6月16日发布、施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8月10日发布、施行)
  15、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5月20日发布、施行)
  1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2001年3月28日通过,2001年4月2日公布,2001年10月1日施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9月18日公布,2001年10月1日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0月31日通过,2001年12月10日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8、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1月30日通过,2月4日公布,2002年4月1日施行)
  19、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通过,1994年7月1日施行,2004年4月6日修订,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12月11日通过,1998年12月17日公布,1998年12月23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通过,2000年12月19日公布,自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23日修正,自2004年1月7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通过,2001年1月2日公布,自2001年1月2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25日通过,2001年2月5日公布,自2001年2月14日起施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5日通过,2001年6月7日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6、《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2001年6月15日通过,2001年6月19日印发)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19日通过,2001年6月22日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通过,2001年7月17日公布,自2001年7月24日起施行)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2001年10月30日通过,2001年11月16日公布)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通过,2001年12月21日公布,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1年12月25日通过,2002年1月9日公布,自2002年1月21日起施行)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1年12月25日通过,2002年1月9日公布,自2002年1月22日起施行)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25日通过,2002年2月25日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6月4日通过,2002年7月24日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0月12日通过,2002年10月12日公布,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2002年10月12日公布,自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发布实施)(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九条)
  (三)我国所缔结的国际公约是我国国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已经加入了15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7月14日于斯德哥尔摩签订,1970年4月26日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179个成员国。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该《公约》。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
  1883年3月20日于巴黎缔结,1884年生效,到2004年7月已有168个成员国。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该《公约》。
  3、《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1989年5月26日于华盛顿签订,只有8个国家签字,至今尚未生效。我国于1989年5月26日签字加入。
  4、《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4月14日于马德里缔结,1892年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56个成员国。我国于1989年10月4日加入。
  5、《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89年6月27日通过,1995年12月1日生效,到2004年12月为止已有66个成员国。我国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
  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1886年9月9日于伯尔尼缔结,1887年12月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156个成员国。我国于1992年10月15日加入。
  7、《世界版权公约》,1952年9月6日于日内瓦签订,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98个成员国,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我国于1992年10月30日加入。
  8、《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称《录音制品公约》或《唱片公约》),1971年10月29日于日内瓦签订,1973年4月18日生效,到2004年4月为止已有73个成员国。我国于1993年4月30日加入。
  9、《专利合作条约》(PCT),1970年6月19日于华盛顿签订,1978年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123个成员国。我国于1994年1月1日成为该《条约》的第64个成员国,中国专利局同时成为PCT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局和国际初审局。
  10、《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协定》(简称《尼斯协定》),1957年6月15日于尼斯签订,1961年4月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72个成员国。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该《协定》。
  11、《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条约》(简称《布达佩斯条约》),1977年4月28日于布达佩斯签订,1980年8月19日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59个成员国。我国于1995年7月1日参加该《条约》。
  12、《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协定》(简称《洛迦诺协定》),1968年10月8日于洛迦诺签订,1971年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44个成员国。我国于1996年9月19日参加该《条约》。
  13、《专利国际分类协定》(IPC),1971年3月24日于斯特拉堡签订,1975年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54个成员国。我国于1997年6月19日加入该《协定》。
  14、《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1961年12月2日于巴黎签订,1996年生效,到2004年7月为止,已有55个成员国。在此公约的基础上,成立了“保护植物新品种联盟”(简称UPOV)。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
  1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1994年4月15日签订,1995年1月1日生效,到2004年7为止,已有147个成员。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
  (四)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对照

(一)综合类:《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高法院、高检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对外贸易法》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商标权类:《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专利权类:《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高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高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国防专利条例》。 (四)著作权类:《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五)商业秘密类:《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六)植物新品种权类:《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高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特殊标志类:《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八)地理标志类:《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九)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高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十)其他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全文

实务上知识产权主要包含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等。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个也很重要。
著作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商标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
《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的理解与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国际条约】《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巴黎公约》、《伯乐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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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法,赋予了符合条件的著作者等永久的独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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