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答2022-10-02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件致8人受伤4人危重
嫌疑人已被抓获,伤者也得到救治。
“南京新街口事件”当晚,凶手选择自杀,却没有成功得到解脱,被警方控制住了。随着事件的发生,凶手,前妻,热心市民共计8人受伤。
陆陆续续的,当晚到达现场8两救护车,伤者被一一送往医院紧急救援。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遭两次碾压的前妻,目前在ICU治疗。凶手也同样在ICU接受治疗!
案发前向前妻要3万元还赌债
吉某和前妻离婚后,还不肯放过前妻。因为沉迷于赌博,吉某多次以孩子为借口,向前妻要钱还赌债。案发前一个月,吉某因联系不到前妻张某,打了10几个电话给张某的姐姐,要求姐姐转告张某让她给自己3万元。
吉某还声称,如果前妻不给他3万元,他就把两个人的儿子杀了。前妻怕吉某真的伤害儿子,只能去见吉某。案发当晚,吉某碰见前妻和男性朋友走在一起,吉某杀心顿起,导致了一起严重的惨案。
吉某之所以犯下这么大的案件,造成那么大的伤害。情感纠纷只是诱因,真正的原因就是吉某内心就是一个恶人。吉某就是在泄愤,自己因为沉迷于赌博被他人追债。吉某将怒火发在前妻和无辜的群众身上。吉某这样的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反社会人格的人。
吉某已经和前妻离婚了,就算前妻再找一个归宿,也是合理合法的。吉某以所谓的感情纠纷伤害前妻,根本就是他的借口,吉某应当被法律从重处罚,不要再让他有机会去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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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紧急,当时的情况非常危险。他将自己的前妻撞倒以及将其他的一些人给撞伤,甚至捅伤,这种情况之下,他已经引发了众怒,幸好有那些见义勇为的群众出手,否则伤亡还会继续,不知道他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不过按当时的环境来说,他已经是犯了数条罪。
一、感情纠纷引发的惨案。
其实这次事件背后反映了一个问题——感情纠纷这种情况之下,只能说是因爱生恨,然后进而有了伤害别人的感情。其实感情还有为人方面一定要到位,如果不到位的话,那么就会出现一些奇怪的问题,所以尽量的感情一定要多方面发展,不能够一颗吊死在一棵树上。
二、当时情况非常紧急。
当时情况很紧急,紧急到如果不阻止他,他可能会继续开车去撞一些人,那是因为他情感已经非常复杂,如果不阻止将会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群众见义勇为,可以说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事情了,这里还是得感谢一下群众们的果断出手。希望这样的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惩罚,而不是四处游荡。
三、有多人受伤并且他仍然开着车行驶。
他在开车的时候已经出现了混乱,以及乱开乱撞,这种情况之下如果不及时阻止,那么必将会引发整个街道的危险,群众们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才有人去阻止他,如果没人阻止,那么他就将会继续肆意妄为。希望这次受伤的群众们能够得到好好休养,犯罪嫌疑人也应该要受到重罚。
这次事件,引发了大家对人生的思考吗?我的感想是如果人生太复杂,你何必你要追求与别人一样。感情就是这样复杂多变,如果不选择适应,那么终将会害人害己。
南京新街口伤人案嫌犯已被刑拘t我想t9km3
网传 5 月 29 日晚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持刀故意伤人事件,目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
南京新街口事件的救援情况:
5月29日晚间,南京市急救中心于21:46分起陆续接到三次呼救电话,第一时间先后派出8辆救护车组到达现场,接送8名伤员送往医院。
事发后,市卫健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连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伤者的救治工作,对重症患者派出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全力指导抢救。
各收治医院均成立了应急救治专家组,采取一人一策,最大限度抢救伤者的生命、减少伤残。截至目前,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平稳。
其中,网民关注的被刺伤的“胖哥”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压伤目前在ICU诊治;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
南京新街口事件发生经过:
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
在南京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县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压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
随后,吉某某驾车在南京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
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
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吉某某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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