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企业年检申报

河北省工商年审的起始工商年检申报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也就是每年年报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在这个申报期限以内企业都还可以填报或者修改已经填报的内容信息)超过截止时,为方便个体工商户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提高年报公示效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发了河北省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年报软件并于年6月1日开通。个体工商户可通,专家河北省工商局年检的程序包括登录上年检系统填写材料及审核通过等。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希望《河北省工商企业年检申报》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怎样登录河北省工商企业年检申报

和全国其他地方的年检大同小异。
1 领取年检报告书按要求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企业加盖公章;
2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 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具体情况可问询所在区县工商局注册大厅。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就不用第1、3项手续了。
提个醒:个体户年检的截止日期是5月31日,企业年检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河北省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系统入口

法律分析
办理流程:(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上一篇

河北省工商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相关文章

最新问题

热线 热线
400-118-6638
QQ QQ
QQ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
微信
关注 关注
关注
返回顶部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