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最佳回答2022-09-2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待遇

法律分析: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其他回答(2)

小哑巴新 回答时间:2022-09-2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待遇

一、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50-3029474。单位地址在龙蟠大道89-1号。

二、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22〕23号)文件精神,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情况。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中期和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依法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参缴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并负责贷款收回。 

(五)运作住房公积金存量,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收益和分配,准确、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等情况。 

(六)探索设立住房金融机构,改善住房金融服务;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和归还等金融业务。 

(七)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zfgjj.chuzhou.gov.cn/6360558.html

谈娱情的元恺 回答时间:2022-09-26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安县管理部

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6月1日起执行。
其中提到,自2023年6月份起,已婚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每家庭18000元。
《通知》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3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新开户单位880家,净增单位588家;新开户职工6.19万人,净增职工2.62万人;实缴单位5664家,实缴职工30.76万人,缴存额43.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58%、9.31%、12.49%。2022年末,缴存总额342.29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14.62%;缴存余额101.80亿元,同比增长13.5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2022年,10.7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51亿元,同比增长8.9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15%,比2022年减少2.35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40.49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15.08%。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1.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0.61%。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96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1万笔175.29亿元,贷款余额81.42亿元,分别比2022年末增加5.75%、7.15%、-2.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98%,比2022年末减少13.3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
另外,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4.2万元,逾期率0.05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83亿元。
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6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8亿元,1年以上定期13.60亿元,其他(协定)6.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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