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一年开始算是违建房 强拆需要什么合法手续

2008年之前的自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法律依据

一、2023违建拆除最新规定
1、针对违建房屋,包括占用耕地修建房屋、未经审批建房、在宅基地规划范围之外建房。
2、违建大棚房,是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大棚房。
3、违建厂房,是指未经审批就建立厂房和养殖场。以上的三种情形都属于农村的违建范畴,一旦被发现是要被拆除的。
违建拆除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一般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拆除过程中,应当采取合理的拆除方式和安全措施,以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同时,也需要注意对涉及到的相关利益人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拆除完成后,需要对拆除现场进行清理和整治,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哪年的违建可不拆?
1、1987年1月1日前建造的农村老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可不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第六点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予以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超面积宅基地按照实质性的政策予以登记,因此,1987年1月1日前的建筑已经确权登记了,所以不属于违建,故不能拆除。
2、2008年以前建造、翻新、扩建的房子,不算违建,可不拆
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而该法律实施之前,我国是没有规划这个说法的,因此,2008年以前,有土地使用证的建筑,不属于违建。另外,在2008年以前,通过招拍挂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只要在2008年以前完成了房屋的建设、翻新和扩建的,都不算违建。
3、拥有农田生产建设的建筑不属于违建,可不拆
农田生产建筑包括承包地、荒地荒山上开垦的土地,只要是用于生产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不予拆除。
4、已经补办了建设许可证的,算合法建筑,可不拆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如果没有取得手续而建设的房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完成手续后,算合法建筑,不予拆除。
5、对于老旧建筑,买断了土地使用权的,可不拆
在乡镇,因为政策原因,比如以前很多企业搬到城市而遗留下的住房及厂房,如果当地政府组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该土地上的建筑无论有无手续都视为合法,不予拆除。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第六点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十年年假是怎么算是满十年还是第十年开始

根据违章建筑(目前无具体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关规定,没有“超过XX年就不属于违章建筑”这一说法。只是十年以上不能认定违建,认定为违建的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无论是多少年的房子,都属于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定义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和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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