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

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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