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我国《专利法》第64条第2款对此做了规定。该外观设计产品是指申请人在申请时指定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从1984年我国专利法诞生,经过三次修订,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始终是。希望《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什么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权利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该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如果单纯是一种创新图案、画稿,没有使用于某一载体之上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只有把某种设计图案用于镜框。汽车等工业产品上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否则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不同类型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有所不同:(1)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地讲,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比较明确的、固定的。它应当包括具有同样特征、同样结构和同样性能的产品,而不管产品是用什么方法制造出来的。对于产品专利的保护不应局限于说明书中所说明的方法,任何通过其他方法制造的同样产品也属于侵权。(2)方法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哪些

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56条第1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l款的规定,在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即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根本依据是权利要求书,并且是权利要求书的整体、实质内容,而非个别的文字或措辞。如果一项技术构思并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即使在说明书、附图中体现仍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见,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即可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权利要求书是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说明书、附图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是居于从属地位。

(2)作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认定依据,清楚、准确地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必须的。要对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作出清楚、准确的解释,明确该发明创造的目的、效果,需要参考说明书和附图。说明书和附图具有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法定功能。

(3)在认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为了明确某一技术术语的含义还可以参考专利申请过程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申请人之间的往来信件和文件。当然,这些信件和文件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但在这些信件和文件中专利权人表示认可、承诺或放弃的东西,专利权人以后是不能反悔的,这就是所说的“禁止反悔原则”。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以,其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即使尺寸上存在细微差别也并不妨碍权利认定。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在授予专利权时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的外观设计,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参考资料: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百度百科

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上一篇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什么内容为准

相关文章

最新问题

热线 热线
400-118-6638
QQ QQ
QQ在线咨询
微信 微信
微信
关注 关注
关注
返回顶部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