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但是经营人不能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能超过承包年限、不能损害其他村民利益,否则将受到处罚。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流转土地程序:
1、提出申请;2、审核、登记;3、流转价格评估;4、信息发布;5、自愿协商;6、签订合同;7、鉴证、归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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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ask8.net/law/chaiqian/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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