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

外汇交易种类概述外汇交易主要可分为现钞、现货外汇交易、合约现货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掉期交易等。现钞交易具体来说现钞交易是旅游,外汇券商有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种叫外汇“做市商”简称“MM”,另一种为匹配买方与卖方的电子通讯络撮合商。MM在专业的银行同业市场被称为“交易商”。此类券商通常收取点差,EA量化交易的意思是智能外汇全自动交易系统。所谓EA智能外汇全自动交易系统就。希望《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外汇市场是指由什么组成的买卖外汇的交易系统

外汇汇率的种类有很多种,为了认识和把握汇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汇率进行分类,主要分类如下:

1、按汇率的稳定性分为固定汇率(Fixed Rate)和浮动汇率(Floating Rate)

固定汇率指一国货币同另一国货币的汇率基本固定,其波动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波动幅度很小。

浮动汇率指一国货币当局不规定本币对其它货币的官方汇率,外汇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事实上,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汇率的浮动并不存在,各国货币当局都审时度势地干预外汇市场,实行有管理的浮动。

2、按汇率的管制程度可分为官方汇率(Official Rate)和市场汇率(Market Rate)官方汇率指由一国货币当局或外汇管理部门制定和公布的用于一切外汇交易的汇率。

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

扩展资料:

种类:

(1)按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划分,有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

①固定汇率。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公布,并只能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汇率。

②浮动汇率。是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汇率。其涨落基本自由,一国货币市场原则上没有维持汇率水平的义务,但必要时可进行干预。

(2)按制订汇率的方法划分,有基本汇率和套算汇率

基本汇率。各国在制定汇率时必须选择某一国货币作为主要对比对象,这种货币称之为关键货币。根据本国货币与关键货币实际价值的对比,制订出对它的汇率,这个汇率就是基本汇率。

一般美元是国际支付中使用较多的货币,各国都把美元当作制定汇率的主要货币,常把对美元的汇率作为基本汇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率



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外汇汇率的种类有很多种,为了认识和把握汇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汇率进行分类,主要分类如下:
1.按汇率的稳定性分为固定汇率(Fixed Rate)和浮动汇率(Floating Rate)
固定汇率指一国货币同另一国货币的汇率基本固定,其波动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波动幅度很小。
浮动汇率指一国货币当局不规定本币对其它货币的官方汇率,外汇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事实上,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汇率的浮动并不存在,各国货币当局都审时度势地干预外汇市场,实行有管理的浮动。
2.按汇率的管制程度可分为官方汇率(Official Rate)和市场汇率(Market Rate)
官方汇率指由一国货币当局或外汇管理部门制定和公布的用于一切外汇交易的汇率。
市场汇率指在自由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所使用的实际汇率。
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在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不允许存在外汇自由买卖市场,官方汇率就是实际汇率。而在外汇管制较松的国家,官方汇率往往流于形式,通常有行无市,实际外汇买卖都是按市场汇率进行。
3.按汇率的制定方法可分为基础汇率(Basic Rate)和交叉汇率(Cross Rate)
基础汇率指本国货币与基准货币或关键货币的汇率。基准货币或关键货币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在本国国际收支中使用最多的,在国际储备中比重最大的货币。目前,各国基本上都把美元作为基础货币,通过制定与美元的汇率来套算(交叉)出与其它货币的汇率。我们经常所说的直盘就是基础汇率,所说的交叉盘就是交叉汇率。
交叉汇率指通过基础汇率套算出的本币对其它货币的汇率,也称套算汇率。
在实际外汇买卖交易时,各币种的汇价是由我国各允许进行外汇买卖的商业银行,参照全球联网的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所发布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即时汇率(包括了各种交叉盘汇率),加上一定幅度的买卖差价后确定的。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等商业银行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外汇报价,就是随着国际市场的波动而波动,当国际外汇市场汇率变化达20个基点时,其报价由电脑自动调整,并且,随着各商业银行间竞争的加剧,这一由软件自动调整的“20个基点”有逐渐缩小的趋势。客户买卖外汇按银行当时的报价进行成交。外汇报价在开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支行或分理处用大屏幕显示器向客户公布,办理电话交易的客户则可以通过交易热线查询即时各币种汇价和进行实盘或挂盘外汇交易。
4.按外汇交易期限可分为即期汇率(Spot Rate)和远期汇率(Forward Rate)。前者指即期外汇交易所使用的汇率,后者指远期外汇交易所使用的汇率。
5.按银行汇兑方式可分为电汇汇率(Telegraphic Transfer Rate,简称T/T Rate)、信汇汇率(Mail Transfer Rate,简称M/T Rate)以及票汇汇率(Demond Draft Rate,简称D/D Rate),这些汇率是分别用于电汇、信汇和票汇业务中的汇率。从前面的论述可知,电汇汇率>信汇汇率>票汇汇率。
6.按外汇市场营业时间可分为开盘汇率(Opening Rate)和收盘汇率(Closing Rate)。
一般情况下,世界上的主要外汇市场都在当地时间上午9:00开市,中午时间不休息,下午5:00闭市。
世界上主要的外汇市场,在欧洲大陆有法兰克福、苏黎世、米兰、巴黎、阿姆斯特丹等,与这些市场相差一个小时,伦敦外汇市场便开始营业(北京时间就是17:00),伦敦市场开始营业以后,过了五个小时,纽约市场开始营业(北京时间就是22:00)。伦敦市场与纽约市场同时营业的几个小时是一天中外汇交易的最高峰,这个交易的最高峰时段,在北京时间就是22:00至次日零晨1:00。在亚洲时区,东京外汇市场在美国最后的一个市场──旧金山市场交易结束前一个小时开始营业。同时,东京外汇市场与只有一个小时时差的香港、新加坡、中国、中国台北等市场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外汇市场等联系密切。东京外汇市场在欧洲大陆外汇市场开始营业的一个半小时前结束营业(北京时间就是在14:30,欧洲大陆外汇市场开始营业)。
各国的金融市场是以各国的货币和国界相隔离的,在金融体制、经营惯例、业务范围和金融资产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各国金融当局一般对外资银行的进入进行严格控制,并对其业务范围加以限制,以保证本国金融不受外部冲击。在各国金融市场相互隔离的同时,由于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的关系,各国金融市场又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联系。进入80年代后,在信息、网络等高科技不断发展,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以及许多国家为发展经济而放松金融管制的条件下,各国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联系更紧密,出现了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趋势。
事实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全世界电讯已经形成网络。当前,全球各地区外汇市场能够按照世界时区的差异,相互衔接,出现了全球性的、24小时不间断的连续外汇交易。一般情况下,外汇交易人员大都利用路透社终端服务系统进行外汇交易。处在亚洲时区的中国,一般把纽约外汇市场的收盘时间作为前一天全球24小时外汇交易的结束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全球外汇市场收盘价;把新西兰惠灵顿外汇市场的开盘时间(北京时间6:00),作为当日全球外汇交易的起始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全球外汇市场开盘价。
7.按汇率是否适用于不同来源与用途可分为单一汇率(Single Rate)和多重汇率(Multiple Rate)。前者指一国对外只有一个汇率,不同来源和用途的外汇收支均按此进行结算。后者指一国对某一外币的汇价因来源与用途不同而规定两种以上的汇率。
8.按外汇买卖对象可分为银行同业汇率(Inter-Bank Rate)和商业汇率(Mercantile Rate)。前者是银行间进行外汇买卖所使用的汇率,后者是银行与一般客户进行外汇买卖时使用的汇率。通常银行同业汇率的买卖差价要小于商业汇率的买卖差价。

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包括

1. 汇率的概念
外汇汇率是用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的比率、比价或价格;也可以说,是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由于国际间的贸易与非贸易往来,各国之间需要办理国际结算,所以一个国家的货币,对其他国家的货币,都规定有一个汇率,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美元等少数国家货币的汇率。
2. 汇率的标价方法
折算两个国家的货币,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由于确定的标准不同,存在着外汇率的两种标价方法(Quotation)。
用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叫做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在直接标价法下,外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本国货币的数额则随着外国货币或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改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有些国家货币单位的价值量较低,如日本的日元,意大利的里拉等,现在有时以100, 000或10, 000作为折算标准。
用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量的外国货币,叫做间接标价法(Indirect Quotation)。在间接标价法下,本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则随着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改变。英国和美国都是采用间接标价法的国家。
3. 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与中间汇率
外汇买卖一般均集中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它们买卖外汇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方法就是贱买贵卖,赚取买卖差价,商业银行等机构买进外币时所依据的汇率叫"买入汇率"(Buying Rate),也称"买价";卖出外币时所依据汇率叫"卖出汇率"(Selling Rate),也称"卖价",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相差的幅度一般在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各国不尽相同,两者之间的差额,即商业银行买卖外汇的利润。买入汇率与买出汇率相加,除以2,则为中间汇率(Medial Rate)。
在外汇市场上挂牌的外汇牌价一般均列有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在直接标价法下,一定外币后的一个本币数字表示"买价"即银行买进外币时付给客户的本币数;后一个本币数字表示"卖价",即银行卖出外币时向客户收取的本币数。在间接票价法下,情况恰恰相反,在本币后的前一外币数字为"卖价",即银行收进一定量的(1个或100个)本币而卖出外币时,它所付给客户的外币数;后一外币数字是"买价",即银行付出一定量的(1个或100个)本币而买进外币时,它向客户收取的外币数。
经济报刊上所说的外汇汇率上涨,在直接标价法下,说明外币贵了,因而兑换本币比以前多了,本币兑换外币的数量比以前少了。外币汇率下跌,情况则相反。
4 影响汇率变化的因素
两种货币实际所代表的价值量是汇率决定的基础,并在下列主要因素影响下,汇率不断变动。
(1)国际收支:其中外贸收支对汇率变动起决定性的作用。外贸顺差,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就下跌。外贸收支直接影响外汇供求。
(2)通货膨胀:既直接关系到货币本身实际代表的价值与购买力,又关系到商品的对外竞争能力与对外汇市场的心理影响。通货膨胀减缓,本币汇率就上涨;反之则下跌。
(3)利率水平对资本的流动的影响:一定条件下,高利率水平可吸引国际短期资金流入,提高本币汇率;低利率则反之。80年代前半期美元坚挺,即美国实行高利率政策的结果。
(4)各国的汇率政策:汇率政策虽然不能改变汇率的基本趋势,但一国根据本国货币走势,进一步采取加剧本币汇率的下跌或上涨的措施,其作用不可低估。
(5)投机活动: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外汇投机活动。有时能使汇率波动超出预期的合理幅度。
(6)政治事件:国际上突发的重大政治事件,对汇率的变化也有重大影响。
上述各因素的关系,错综复杂:有时各种因素会合在一起同时发生作用;有时个别因素起作用;有时各因素的作用以相互抵消;有时某一因素的主要作用,突然为另一因素所代替。一般而言,在较长时间内 (如一年) 国际收支是决定汇率基本走势的重要因素;通货膨胀、汇率政策只起从属作用--助长或削弱国际收支所起的作用;投机活动不仅是上述各项因素的综合反映,而且在国际收支状况决定的汇率走势的基础上,起推波助澜的作用,加剧汇率的波动幅度;从最近几年看,在一定条件下,利率水平对一国汇率涨落也起重要作用。
6、汇率折算与进出口报价
1、即期汇率下的外币折(换)算与报价
(1)外币/本币折本币/外币
一个国家或地区外汇市场所公布的汇率表常为1个或100个外币等于多少本币,而不公布1个本币等于多少外币。如外国进口商要求我对其报出出口商品本币价格的同时,再报出外币的价格,这只要用1除以本币的具体数字即可得出1个本币折多少外币。
(2)外币/本币的买入--卖出价折本币/外币的买入--卖出价
已知外币对本币的买入--卖出价,求本币对外币的买入--卖出价。
(3)未挂牌外币/本币与本币/未挂牌外币的套算
求本币与未挂牌某一货币比价的方法是:
①先列出本币对已挂牌某一主要储备货币的中间汇率。②查阅像伦敦、纽约这样主要国际金融市场上英镑或美元对未挂牌某一货币的中间汇率(伦敦或纽约均公布英镑或美元对所有可兑换货币的比价)。③以①的中间汇率与②的中间汇率进行套算:②除以①,即②/①=本币/未挂牌外币的比价;①除以②即①/②=未挂牌外币/本币的比价。
(4)本币/甲种外币与本币/乙种外币折算为甲种外币/乙种外币与乙种外币/甲种外币
一种出口商品对外报价常涉及到许多国家,多种货币,因此要掌握不同外币间的套算方法,以有利于报价范围的扩大,商品市场的开拓。如已知:①本币对甲种外币的买入价与卖出价;②本币对乙种外币的买入价与卖出价;如何套算:①1个甲种外币对乙种外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②1个乙种外币对甲种
(5)即期汇率表也是确定进口报价可接受水平的主要依据 利用不同货币的即期汇率进行套(换)算,不仅对做好出口报价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核算进口报价是否合理,可否接受也起着重要作用。
①将同一商品的不同货币的进口报价, 按人民币汇价表折成人民币进行比较。
②将同一商品不同货币的进口报价,按国际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表,统一折算后进行比较。
2.合理运用汇率的买入价与卖出价
汇率的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一般相差1‰~3‰,进出口商如果在货价折算对外报价与履行支付义务时考虑不周,计算不精,合同条款订得不明确,就会遭受损失。在运用汇率的买入价与卖出价时,就注意下列问题:
(1) 本币折算外币时,应该用买入价
如某香港出口商的商品底价原为本币(港元),但客户要求改用外币报价,则应按本币与该外币的买入价来折算。出口商将本币折外币按买入价折算的道理在于:出口商原收取本币,现改收外币,则需将所收外币卖予银行,换回原来本币。出口商卖出外币,即为银行买入,故按买入价折算。
(2)外币折算本币时,应该用卖出价
出口商的商品底价原为外币,但客户要求改用本币报价时,则应按该外币与本币的卖出价来折算。出口商将外币折成本币按卖出价折算的道理在于:出口商原收取外币,现改收本币,则需以本币向银行买回原外币。出口商的买入,即为银行的卖出。故按卖出价折算。
(3)以一种外币折算为另一种外币,按国际外汇市场牌价折算
无论是用直接标价市场的牌价,还是用间接标价市场的牌价,外汇市场所在国家的货币视为本币。如将外币折算为本币,均用卖出价;如将本币折算为外币,均用买入价。例如,×年×月×日,巴黎外汇市场(直接标价)法国法郎对美元的牌价为1美元(外币)买入价为4.4350法国法郎:同日纽约外汇市场(间接标价)美元对法国法郎牌价为1美元(本币),卖出价为4.4400法国法郎(外币),买入价为4.4450法国法郎,则美元与法国法郎相互折算的方法如下:
①根据巴黎外汇市场(直接标价)的牌价:
1美元折合法国法郎为1×4.4550=4.4550
1法国法郎折合美元为1÷4.4350=0.2255
② 根据纽约外汇市场(间接标价)的牌价:
1法国法郎折合美元为1÷4.4400=0.2252
1美元折合法国法郎为1×4.4450=4.4450
上述买入价、卖出价折算原则,不仅适用于即期汇率,也适用于远期汇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折算运用是一个外贸工作者应掌握的原则,但在实际业务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例如,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较差,库存较多,款式陈旧而市场又较呆滞,这时出口报价也可按中间价折算,甚至还可给予适当折让,以便扩大商品销售;但实际工作者对这个原则要"心中有数"。
3. 远期汇率的折算与进出口报价
(1) 本币/外币的远期汇率折外币/本币的远期汇率 如已知本币/外币的远期汇率,因报价或套期保值的需要,需要计算出外币/本币的远期汇率,其计算的程序与方法是:
①代入公式:
P*=P/(S×F)
P*为将本币/外币折成外币/本币的远期点数
P 为本币/外币的远期点数
S 为本币/外币的即期汇率
F 为本币/外币的实际远期汇率
②按公式求出远期汇率的卖出价点数与买入价点数后,其位置要互易,即计算出来的买入价点数变为卖出价点数;计算出来的卖出价点数变为买入价点数。
(2) 汇率表中远期贴水(点)数,可作为延期收款的报价标准
远期汇率表中升水货币即为增值货币,贴水货币即为贬值货币。在我出口贸易中,国外进口商在延期付款条件下要求我以两种外币报价,假若甲币为升水,乙币为贴水,如以甲币报价,则按原价报出;如以乙币报价,应按汇率表中乙币对甲币贴水后的实际汇率报出,以减少乙币贴水后的损失。所以学会汇率表的查阅与套算,对正确报价有着重要意义。
(3) 汇率表中的贴水年率,也可作为延期收款的报价标准
远期汇率表中的贴水货币,也即具有贬值趋势的货币,该货币的贴水年率,也即贴水货币(对升水货币)的贬值年率。如某商品原以较硬(升水)货币报价,但国外进口商要求改以贴水货币报价,出口商根据即期汇率将升水货币金额换算为贴水货币金额的同时,为弥补贴水损失,应再将一定时期内贴水率加在折算后的货价上。
(4) 在一软一硬两种货币的进口报价中,远期汇率是确定接受软货(贴水货币)加价幅度的根据
例如:在进口业务中,某一商品从合同签定到外汇付出约需3个月,国外出口商以硬(升水货币)、软(贴水货币)两种货币报价,其以软币报价的加价幅度,不能超过该货币与相应货币的远期汇率,否则我可接受硬币报价,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在货价与汇价方面均不吃亏的目的。

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有

组织原则: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汇市场的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为外汇市场调控部门,交易中心负责外汇市场组织运行。
会员构成: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外汇指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可成为外汇市场会员。
交易方式: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会员可选择DDN、F.R或拨号上网等方式实现远程联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种: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即期交易。
汇价形成:外汇市场每场交易产生开盘价、收盘价和加权平均价,人民币兑美元的加权平均价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作为第二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价,银行据此公布人民币兑美元挂牌价。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银行同业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实行会员管理,参与者包括外汇指定银行、具有交易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交易中心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统一、高效的电子交易系统,该系统提供集中竞价与双边询价两种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币对九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币对七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的远期、掉期,人民币对五个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的货币掉期和期权交易,以及九组外币对(欧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镑/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欧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同时还包括交易分析、数据直通处理和即时通讯工具等辅助功能。
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发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汇率中间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汇率中间价由交易中心分别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和加拿大元对美元汇率套算确定。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应币种的做市商询价,将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日元、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汇率中间价。
三、银行间本币市场
银行间本币市场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组成。通过信用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现券买卖、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管理资金头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进行投资理财。在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的证券种类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币市场成员涵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交易中心负责为银行间本币市场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发的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具有高效、安全、开放、易用等特点,适用多种本币交易产品和交易工具,适合多层次机构投资者,包含成员端前台系统、成员端中后台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清算系统和场务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同时,交易中心还通过互联网站为金融机构提供拆借票据报价服务。
四、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来,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计算、发布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Shibor是根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的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每个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北京时间上午11:30对外发布。 清算原则:外汇市场实行集中、双向、差额、一级的清算原则,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为会员办理人民币、外汇资金收付净额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汇市场本、外币资金清算速度为T+1,交易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办理资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外汇资金清算通过境外清算系统办理。
清算备份:在北京备份中心建立实时清算备份系统。
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币、外币/外币即期竞价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务。为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提供净额清算业务。该业务以多边净额清算为基础,并通过清算限额和保证金等风险管理措施,严格防范风险,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为本币市场成员提供间接清算服务。本币交易系统具有清算跟踪提示功能,系统自动提示会员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资金和债券情况。交易中心还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保证金管理账户,为债券远期交易、买断式回购、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保证金集中管理服务。 交易中心坚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建设安全、高效、可控的电子服务平台。经过多年努力,交易中心采用自主开发与项目外包相结合的方式,已经建设完成外汇交易系统、本币交易系统、Shibor系统、统计系统、清算系统、风控系统、中国货币网等30余个电子系统。除交易终端和信息终端外,交易中心还提供报价、交易、实时行情发布、交易事后数据核对等接口,方便银行内部前中后台的直通处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双中心异地备份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发展为“两地三中心”的容灾系统,以上海张江为总中心,在北京建立异地灾备中心、在上海外滩建立同城灾备中心。为支持业务发展,保障信息系统满足市场需要,交易中心于2002年建立了数字认证中心,全面实施了网络系统的扩容改造,在重庆、大连、广州、青岛、汕头、深圳、天津和厦门八地设立网络中继站,所有成员会员除了可以通过上海总中心和北京备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网络外,还可以通过以上八地接入。经过网络扩容和本外币交易、信息、风险管理、监控等系统改造升级,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扩展性明显提高,为加速实现全国统一联网和交易主体增加、交易量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基础,交易中心正积极加快金融产品、工具创新,研究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推动外币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加强各业务领域的系统平台建设,倾力打造全新外汇交易系统,自主开发新一代本币交易风控系统,加强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快速反应的“一站式”服务体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外汇交易系统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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