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答2022-10-25
南京特大抢劫案1月6
是的,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1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南京警方成功破获了19年前的原下关区肉联厂命案。
2002年12月初,一伙案犯闯入南京市原下关区肉联厂一暂住户家中,杀死住户李某后,撬开保险箱,劫走现金17万余元。现场虽然提取了痕迹物证,但受限于当时破案条件,案件一直未取得突破。
去年12月,在省公安厅组织的命案积案侦破会战中,成功查明作案元凶之一为林某某,此时他因为抢劫正在福州监狱服刑。专案组以林某某作为突破口深挖彻查,查出多名盗窃、抢劫的同案犯。
据此,专案组科学制定攻坚方案,在将林某某解回再侦后,顺线突破,于去年12月底,先后奔赴福建、湖北等地,将3名身负多起抢劫、盗窃案件的同案犯抓获,消除了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目前,四人因涉嫌抢劫杀人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案件告破,刑侦技术发挥关键作用:
近年来,南京公安刑侦部门不断加大对最新技术手段的投入研发和建设应用,检验水平和攻坚能力持续提升,在“云剑2022”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中,科学技术发挥了关键作用。据统计,在去年侦破的13起积案中,通过深度运用技术手段破获的就占到了一半以上。
2003年12月5日,南京江北地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在出租房内被人勒死。受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此案一直未能破获。
2022年,刑警支队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成功发现侦破此案的新抓手,并围绕“一个证明、一个章、一个名字、一个疑似身份”等碎片化线索,千里寻人、刨根问底,于去年8月6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朱某义抓获归案。
参考资料来源:荔枝网-19年前原下关区肉联厂命案告破!南京连续7年实现命案全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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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抢劫枪杀案破案了吗
案犯归案了。近日,南京警方破获一起19年前抢劫杀人案。2002年,一伙案犯闯入南京原下关区肉联厂一暂住户家中,杀死李某后撬开保险箱,劫走现金17万余元。
去年12月,警方成功查明作案元凶之一为在福州监狱服刑的林某某,以此查出剩余3名同案犯,并奔赴多地将其全部抓获。
扩展资料
抢劫杀人的量刑
因抢劫而杀人,应该按两个罪名判刑,一个是抢劫罪,另一个是杀人罪。
抢劫罪是一种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性犯罪。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以及那种为抢财物不顾他人死活间接故意杀人、直接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都是抢劫暴力犯罪的一种结果,是抢劫罪的组成部分。
在抢劫财物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其杀人行为实际是实施抢劫行为的使用暴力部分,只定一个抢劫罪,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特征,如果单独定罪,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已不完全;抢劫行为如仅只抢得少量财物,又很难判处重刑。
这样一来,“图财害命”这种抢劫杀人犯罪的本质特征就不能通过正确的定罪量刑得到揭示。这种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司法实际的分别定罪处刑的方法显然是不可取的。
因此,凡在实施抢劫财物行为过程中,因使用暴力,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或者直接使用暴力将人杀死的,均应定抢劫罪一罪。这样可以做到更加准确地定罪量刑。
对于直接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再掠走其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实践中、理论上做法不一,认识不同,可以再进一步研究、总结;对于已实施完抢劫行为,即财物已经到手后,再为灭口等目的而实施杀人行为的,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基本统一,即定抢劫罪和杀人罪两个罪,理论界也予认同。因为对后一种行为,行为人是以两个故意、两个行为(抢劫、杀人),实施了两个独立的犯罪,符合数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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