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医生不给开转诊证明 转诊证明开完后需要给转诊医院吗?

转诊证明的作用,针对患者来说的作用其实就是医保报销的比例会高一点,有出血增多导致死亡,这样的病人根本就不能移动,如果开了转诊,医生要承担一定,医生不给开转院证明。。

转诊证明开完后需要给转诊医院吗?

(1)正常逐级转诊:如果在本地不能治愈要去外地,那么是需要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的,在转诊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去外地转入医院治疗;
(2)网上转诊:如果患者本身是在外地生活工作,那么可以网上转诊,打电话去参保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就可以了。出院之后提供住院证明、单据等资料在本院直接报销;
(3)其他:如果是急诊或者精神病患者住院,那么不需要转诊证明也可以报销。
如果是已办理转诊证明的,报销比例为省内自费10%,省外自费15%。如果没有办转诊证明,直接就去省外医院就医的,那么按照原比例降低10%进行报销。

患者想转院,医生不给开转诊证明

(1)正常逐级转诊:如果在本地不能治愈要去外地,那么是需要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的,在转诊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去外地转入医院治疗;
(2)网上转诊:如果患者本身是在外地生活工作,那么可以网上转诊,打电话去参保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就可以了。出院之后提供住院证明、单据等资料在本院直接报销;
(3)其他:如果是急诊或者精神病患者住院,那么不需要转诊证明也可以报销。
如果是已办理转诊证明的,报销比例为省内自费10%,省外自费15%。如果没有办转诊证明,直接就去省外医院就医的,那么按照原比例降低10%进行报销。

转诊证明为什么医院的医生不给开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可以投诉,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转院医生不给开转诊证明

如果是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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