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打印

社保明细清单哪里打印?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打印。2、上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上查询查询并打印1、人需要在电脑上进入到当地的社保官,用自己的社保账号以及密码,使用手机号获得验证,最后登录。不知道社保账号以及密码可以在线注册或者找回用自己,查询到社保缴费明细后,然后进行打印。3、到社保官方站查询打印每个地区都有社保官,一定。希望《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打印》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怎么打印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查询

社保清单网上查询打印步骤:
1、打开当地的社保局官网,输入社保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2、登录成功之后,进入社保查询主界面,点击社保综合。
3、页面左边弹出选项,点击社保个人缴费历史查询。
4、输入需要打印的社保清单的起始日期,再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
5、页面弹出清单明细表,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盖章打印。
6、页面弹出系统提示,需要等待24小时,才能打印盖有社保局公章的清单明细表。
7、打印的时候,按照提示的操作去打印即可。
8、如果不需要社保局盖章的清单明细表,直接把清单明细表截图下来打印就可以了。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1.下载XX智慧人社app,用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后登陆;2.点击更多;3.点击社保查询;4.点击个人参保证明打印;5.输入打印原因,选择需要打印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后,点击查询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安徽省直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打印

您好,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局网站,选择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注册成功之后,选择供他人查阅的社保信息,之后网站上就会出现社会保险参保清单,当事人点击打印就能打印出社会保险明细表。
一、个人社会保险明细表怎么打印?
1、点击进入缴纳社保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局官网,选择“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
2、首次登陆需要申请注册,如已经注册则可以直接输入账户密码登录。
3、注册成功之后,选择“供他人查阅社保信息(可作参保凭证)”,如注册成功未出现所需操作页面,回到网站首页重新登录即可。
4、出现社会保险参保清单,下拉点击“打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对于参保人来讲,参保人可以直接在人力资源局的网站上打印个人的社会保险明细表,在社会保险明细表当中记载清楚了当事人参保的时间,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不会在网上操作,可到社保局,通过工作人员打印明细表。

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查询打印

社保打印个人缴存明细,在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还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打印,在网站中找到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打开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查询页面,按下查询显示查询结果即可打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保补缴的时效是多久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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